SpeakBUDDY Ltd.
SpeakBuddy 巴迪說 使用條款

本條款(下稱「本條款」)係由SpeakBuddy株式會社(下稱「本公司」)與使用本公司 所提供之所有與「SpeakBuddy巴迪說」相關的產品及服務(下稱「本服務」)的客戶(下稱 「客戶」)之間,針對本服務於中華民國(臺灣)的使用條件所訂定之條款。

第1條 定義

「應用程式」係指本公司為本服務所提供之智慧型手機應用軟體「SpeakBuddy巴迪說」

第2條 本條款之適用

  1. 客戶若不同意本條款,則不得使用本服務。
  2. 若客戶為未成年人,應在取得法定代理人或未成年人監護人(下稱「法定代理人等」) 之同意後,方可使用本服務。未成年人客戶若使用本服務,將被視為已取得法定代理人 等之同意。

第3條 權利歸屬

  1. 本服務中所包含之內容及其相關使用之所有軟體、角色(AI Buddy AI巴迪)、標誌、圖 像、文字、設計等(下稱「軟體等」)之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均歸屬於 本公司所有。
  2. 除非已獲本公司授權使用,或依據法令規定無需取得本公司授權即得為之,否則客戶不 得重製、修改、刊載、公開傳輸、散佈、銷售、提供、翻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使用或利 用本服務及其相關軟體等之內容。
  3. 客戶因違反前項規定而產生之損害,應由客戶自行承擔責任。

第4條 用戶資格

  1. 客戶在使用本服務前,應依本公司所訂定之方式,以本人資訊完成用戶註冊。
  2. 用戶註冊手續應由欲成為用戶之客戶本人親自辦理,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每位客戶僅可進行一次用戶註冊。若客戶過去曾被取消用戶資格,或經本公司判斷客戶不適合成為用戶,本公司得拒絕該客戶之註冊申請。
  3. 客戶不得將作為用戶所享有之地位及因使用本服務而自本公司取得之一切權利,轉讓、轉租、設定擔保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處分。
  4. 若客戶符合本條款第8條所列之任一情形,本公司得拒絕該客戶之用戶註冊申請。即使本公司拒絕客戶之用戶註冊申請,本公司亦無義務向該申請者說明審查結果之詳細內容。

第5條 使用環境與運行環境

  1. 客戶應自行負擔並負責提供使用本應用程式所需之軟體、程式、行動裝置、通訊設備及通訊方式等。
  2. 在下列情況下,本應用程式可能無法正常啟動或使用:
    1. (1) 本應用程式之部分功能具有確認使用資格之「啟用(Activation)」功能,若客戶無法通過該功能確認使用資格,則可能無法使用該功能。
    2. (2) 在無法連接網際網路之場所使用本應用程式時。
    3. (3) 因通訊狀況不佳而無法進行即時通訊時。
    4. (4) 持續一年以上未啟動本應用程式時。

第6條 本服務之提供

  1. 本公司授權客戶之權利為個人的、不可轉讓的且非專屬的,僅限使用本服務之目的。即使本服務畫面上標示為「購買」或「銷售」等字樣,與本服務相關之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第3條所定之權利)亦不會因此轉讓予客戶,客戶僅享有上述之使用權。
  2. 本服務中之提問與回答內容,係由發佈該提問或回答之客戶所提供,本公司對該回答之正確性概不提供保證。若客戶發佈之內容侵害第三人權利,或違反法令,致使本公司遭第三人追究責任,或遭受主管機關裁罰,則因此所產生之一切損失及費用,本公司得向該客戶請求賠償。
  3. 本公司認為有必要時,得在未事先通知客戶之情況下,暫停、變更或終止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分。即使因本服務之暫停、變更或終止,即使因此導致客戶遭受任何損害或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賠償或補償責任。

第7條 隱私權

本公司對於與本服務相關之客戶個人資料之處理,將依據隱私權政策(https://app.speakbuddy.me/zh-tw/privacy_policy)處理。

第8條 禁止行為

客戶在使用本應用程式時,不得從事以下行為:

  1. (1) 違反法令或有違反之虞,或與之類似之行為。
  2. (2) 對本公司或第三人進行歧視、誹謗中傷,或侵害其名譽、信用、隱私權等人格權或財產權,或有發生該等侵害之虞之行為。
  3. (3) 以偽造或其他不正手段,蒐集、取得、揭露、提供、變造、刪除或不正當使用個人資料或其他第三人相關資訊,或有類似之行為。
  4. (4) 犯罪行為、教唆或協助犯罪,或有發生該等行為之虞之行為。
  5. (5) 故意提供不實資訊,或與之類似之行為。
  6. (6) 以干擾第三人通信之方式或態樣使用本應用程式,或有發生該等行為之虞之行為。
  7. (7) 未經授權不正當存取本公司或第三人所運營之電腦、電信設備等,或進行駭客行為、破解行為、或與之類似之行為。
  8. (8) 發送令人感到厭惡或可能引發厭惡之聊天訊息或電子郵件(「騷擾郵件」、「垃圾郵件」),或與之類似之行為。
  9. (9) 透過本應用程式使用或向第三人提供電腦病毒或其他惡意軟體,或有發生該等行為之虞之行為。
  10. (10) 其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方式或態樣,使用本應用程式之行為。

第9條 免責條款

  1. 本應用程式之內容、功能及效能,僅限於客戶在下載本應用程式時,本公司於合理範圍內所能提供之狀態。本公司係依現有狀態將本應用程式提供予客戶,並不保證本應用程式能在任何客戶之使用環境下正確運作,亦不保證所有功能皆能正常運作。此外,本公司亦不保證本應用程式符合客戶特定之使用目的、具備商業上的適用性,或其他與本應用程式相關之任何事項。
  2. 除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因客戶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應用程式所造成之任何直接損害、間接損害、附帶損害、衍生損害、特殊損害、利益損失或其他任何損害(無論是否可預見),本公司概不負責。
  3. 本公司對於本應用程式概不提供以下任何保證:
    1. (1) 因作業系統升級或應用程式更新,本應用程式不會產生任何問題或故障。
    2. (2) 本應用程式將持續穩定運作,並滿足充分之品質標準。
    3. (3) 不會發生因使用本應用程式而導致客戶之裝置產生問題、誤作或障礙之情形。
    4. (4) 本應用程式可永久供客戶使用。
    5. (5) 本應用程式可永久供客戶使用。
  4. 本公司對於本應用程式之使用方式,概不向客戶提供個別支援服務。惟若發現本應用程式存在程式錯誤(Bug)或異常狀況,請聯繫本公司支援部門(support@speakbuddy.jp)。
  5. 本條為本公司就本應用程式所作出之完整保證,除本條款中明示之內容外,本公司不提供任何其他保證。

第10條 停止使用與權利之失效

  1. 客戶得隨時透過解除安裝、刪除或破棄本應用程式之方式,停止使用本應用程式。
  2. 本公司若發現客戶出現以下任何情形,得在不另行通知及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之情況下,立即停止或使客戶所取得之本應用程式使用權全部或部分失效。使用權失效後,客戶應立即刪除或破棄與本應用程式相關之程式及資料:
    1. (1) 客戶違反本條款之任何規定(特別是第8條所列之禁止行為),或有違反之虞時。
    2. (2) 客戶在使用本應用程式或其他相關行為中,違反日本或中華民國(臺灣)之法令規定時。
  3. 依前項規定所為之使用權失效,不影響本公司向客戶請求賠償因客戶行為所造成之損失及損害之權利。

第11條 排除反社會勢力

客戶目前及未來均應聲明並保證符合下列各項規定

  1. (1) 客戶不屬於反社會勢力。
  2. (2) 客戶未以謀取自身或第三人之不正當利益,或損害第三人之目的,而與反社會勢力存在不當關係。
  3. (3) 客戶未有向反社會勢力提供資金或其他便利,亦未為其提供協助或支持。

第12條 本條款之變更

  1. 本公司於認定有必要時,得自行變更或修訂本條款。本公司如變更本條款,應於變更生效日30日前在本公司官方網站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客戶。
  2. 客戶如未對本條款之變更表示異議,且於變更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者,視為客戶已對變更後之本條款表示有效同意。
  3. 客戶得於第1項公告後30日內向本公司提出本服务的解约。

第13條 準據法

本條款及與本條款相關之法律關係,應適用日本法,並依日本法進行解釋。

第14條 管轄法院

關於因本條款所生之爭議,雙方合意以東京地方裁判所為第一審專屬合意管轄法院。